诉讼中司法鉴定费用的承担方

在诉讼过程中,司法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是由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和程序性规定所决定的。根据法律规定,当事人申请鉴定的,应当预交鉴定费用;如果当事人确实有困难,法院可以决定缓交或者减交。最终关于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,将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裁量。通常情况下,如果是当事人自行申请鉴定的,则由申请鉴定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费用;如果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进行鉴定,则可以根据案件的胜败关系或者其他相关因素,决定由败诉的一方或者双方共同承担。具体到司法实践中,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,如当事人的过错程度、诉讼阶段等因素来综合判断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七条:当事人申请鉴定或者核算,应当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核算费用;如果当事人确实有困难,法院可以决定缓交或者减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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